释义 |
律师分析: 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法律依据】: 《2010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由省级招委会决定,可在高校投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 (1)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少数民族考生; (2)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3)烈士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