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能否以酒精肝为由拒绝理赔重疾险? |
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以酒精肝为理由拒绝理赔重疾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如被保险人故意隐瞒或虚报有关疾病、症状、体征、检查结果等情况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3.国务院关于规范商业保险行为的决定第六十八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投保人如实告知保险标的的有关情况,并对投保人的如实告知进行核实,发现未如实告知的,可以解除保险合同。” 综上所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险公司可以以酒精肝为理由拒绝理赔重疾险。因此,在投保时,被保险人应该如实告知自己的健康状况,否则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导致理赔申请被拒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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