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书应包括借款人、贷款人、担保人姓名、住所,借贷事由、合同协议事项、利息计算情况、还款日期、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担保连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担保书应包含以下条款,以为借款人提供担保:(一)借款人、贷款人和担保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或名称和住所;(二)借贷事由;(三)借款合同的协议事项;(四)利息计算情况;(五)还款日期;(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担保连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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