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个人不可以看单位的监控,因为这样的行为涉及侵犯别人的个人隐私。 【法律分析】 如果录像内容不是自己的,公民个人是不可以调取的。拥有监控录像的人或单位同意他人调取,就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个人因诉讼案件或者其他案件需要的,可以聘请律师调取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者申请法院调取。 【个人建议】 员工不能私自查监控,这是各个单位明确规定的,因为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员工的行为,必须有严格的规定才可以,现在各大单位都装了监控,用于拍摄员工的动态和日常的工作,员工私自调查监控会掌握监控的角度,对其他员工会造成隐私泄露,而且会规避监控的拍摄,钻管理的漏洞。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110条 自然人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用人单位使用摄像头应受到如下限制: 1,安装监控设备应当按规定报批备案。 2,应当向员工明示先知,因为这些监控手段的使用会使雇员的人格尊严部分丧失,如未明示则有偷窥之嫌。 3,监控仅限于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监控的内容仅限于与企业的经营活动有关,如单位的更衣室、卫生间、浴室等处不得设置,也就是说,并非所有的公共场所都可以安装公共安全图像系统。 4,用人单位对受监控的员工个人隐私信息负有严格保密义务,不得随意公开。 5,员工有权知悉监控信息资料的储存情况,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妥善保存监控信息并定期限销毁。 6,公民享有平等权,所安装的摄像头应面对整个办公场所,不得只针对特定的一个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