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构成要件有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因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等,主观上为故意或者过失。 一、构成倒卖武器装备罪的要件有哪些? 构成倒卖武器装备罪的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 4、主观方面为故意。 二、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判刑标准细分?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的判刑标准细分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罪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军人。 三、怎么确定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符合以下要件构成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等;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所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秩序; 4、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七条违反武器装备管理规定,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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