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贵阳工务段管辖范围:正线延长单线以500-700公里为宜,双线以800-1000公里为宜,特殊情况下由铁路局规定;山区铁路或管辖范围内有编组站或一等及以上车站时,管辖正线长度可适当减少。 工务段,是铁路系统的基层单位,负责铁路线路及桥隧设备的保养与维修工作。工务段实行段、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制度,下设若干线路车间、桥梁车间、重点维修车间、综合机修车间、运输车间等专业车间。铁路巡道,铁路道口的看守,都属于工务段职责范围。 工务段组成 工务段实行段、车间、班组三级管理制度,下设若干线路车间、桥梁车间、重点维修车间、综合机修车间、运输车间等专业车间。段部设线路技术、安全、桥隧技术等若干专业科室,以及人事、财务、教育、行政等若干后勤科室。 线路车间:负责铁路线路及相关设备的日常保养与维修。以及铁路巡道,铁路道口的看守。 桥梁车间:负责桥梁、隧道、涵洞的保养与维修。 重点维修车间:负责铁路线路的大中维修施工作业。 综合机修车间:负责机具检修、配件修理、辅助加工等。 每个车间下设若干作业班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