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岗位可以实施劳务派遣用工? |
释义 | 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分别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一、用工单位有哪些义务 用工单位是在劳务派遣协议中,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用工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关系。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二、劳务公司的人工是否可以外包 劳务公司人工是可以外包的,外包劳务人员时,劳务公司要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三、签订劳务合同后可以随时辞职吗 签订劳务合同后不可以随时辞职。签订劳务合同后双方应该履行合同义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职工辞职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劳动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