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不能。伤残等级鉴定和重伤、轻伤的鉴定是分属不同的程序,适用不同的标准。伤残等级鉴定是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重伤、轻伤的鉴定是认定是否构成刑事犯罪的标准。。有的虽然经鉴定为重伤,但是能够治愈,不会留下伤残,当然也不会有伤残等级。有的虽然鉴定为轻伤,但是可能造成身体功能的残疾,也会鉴定为残疾。所以,不能把伤残等级鉴定和重伤、轻伤的鉴定挂钩。伤残等级鉴定一般可以申请法院、交警大队、甚至可以自己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轻、重伤鉴定一般是报警后由公安局指定鉴定。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造成公民身体伤残的赔偿,应当根据司法鉴定人的伤残等级鉴定确定公民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并参照以下标准确定残疾赔偿金: (一)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公民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视为全部丧失劳动能力,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至二十倍; (二)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公民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视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五至六级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至十倍;七至十级的,残疾赔偿金幅度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以下。 有扶养义务的公民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赔偿金可以根据伤残等级并参考被扶养人生活来源丧失的情况进行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