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买的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1、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2、男方婚前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男方婚前买房,婚后用共同财产还贷的,还贷部分支出及相应的财产增值收益,是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给予一半数额的补偿。 婚前财产公证怎么办理? 首先申请公证的对象需要知道,婚前财产公证一定要公证双方亲自去办理,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都是不会被受理的。 1、提交材料 包括双方人个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之类),与约定内容有关的财产权证明(房产证之类),双方已经草拟好的协议书。拿着材料到公证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的申请表格; 2、受理申请 公证申请被接待公证员受理后,公证员就财产协议的内容、审查财产的权利证明、查问当事人的订约是否受到欺骗或误导,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公证员的提问,公证员会履行必要的法律告知义务,告诉当事人签订财产协议后承担的法律义务和法律后果。当事人配合公证员做完公证谈话笔录后,在笔录上签字确认; 3、签名确认 最后,双方当事人当着公证员的面在婚前财产协议书上签名。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比如,说婚前一方出资买房,但购房合同、交款什么的都在对方名下的,尽量还是去公证一下。还有婚前双方(包括双方家里均有出资的情况)共同出资购房的,也建议去公证一下。公证为共同财产的,可以写明各自占有整个房产的比例,可以各占50%,也可以根据出资比例确定。 综上所述,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在结婚前,一方已经购买、付清房款和拥有所有权的房子显然属于一方的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结婚前一方自己出资买房子,但基于一些原因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视为对对方的赠与,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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