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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地下停车位是否可以买卖?
释义
    这要看停车位的所有权是否在开发商,如果开发商拥有合法的产权,自然就可以对自己的东西进行处分,那么出售停车位也就是合法的。但如果经过认定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停车位,此时开发商就无权进行买卖了。
    1、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时,开发公司和业主均无权出售停车位,即使是对外出租停车位的长期使用权也应经过全体业主的同意,收益用于小区停车位的维护、管理基金。
    2、停车位的所有权属于开发公司时,开发公司的所有权与小区业主的专用权可能会发生矛盾,开发公司认为既然小区内业主不购买特定的停车位,作为所有权人便有权对外出售多余停车位;业主则认为开发商的行为侵犯了小区住户的专用权,一旦将来拥有私家车,将面临无处停车的境地,而为小区规划的停车位早已被“外人”买走。为避免此类尴尬局面的出现,就要求开发公司在处分住宅小区内的停车位时受到相应的限制,也即处分行为不得侵害小区住户的合法权益。
    一、小区地上停车位到底归开发商还是业主
    小区地面停车位是由开发商依照行政规划建设的物业附属设施,实际上并无建筑物,其本质属于土地使用权,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开发商将商品房向业主出售后,建设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归属全体业主。因此,地面停车位的权益作为附属设施归属于全体业主,其性质与其他公共附属设施性质并无不同。
    二、人防车位是可以出售的吗
    人防车位是不能够出售的,因为它的产权不归属于开发商,也不归属于物业公司,它是由开发商根据我国的法律法规而建成的人防工程,将它改造成停车位,它的产权归属于国家所有,不能够出售,但是可以对外出租,租期不能够超过20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六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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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4 4: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