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属于侵犯隐私权,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若照片内容存在裸露,还可能构成传播淫秽物品罪。 侵害公民隐私权认定 侵害公民隐私权认定是指公民不愿公开的涉及其家庭、夫妻生活、恋爱经历、婚姻选择、生理缺陷、日记、信函、录音、录像等与私人生活有关的事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指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基本内容 侵害公民隐私权认定 隐私,是指公民不愿公开的涉及其家庭、夫妻生活、恋爱经历、婚姻选择、生理缺陷、日记、信函、录音、录像等与私人生活有关的事实。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民的隐私权是受法律保护的。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指出:“以书面、口头等形式宣扬他人的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一定影响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例如,偷看、偷听有关隐私的书信、日记、录音、录像,并加以扩散;非法窃取他人隐私,造成他人沉重负担或引起严重后果的,都会被法院认定为侵害了公民隐私权,都要负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