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诉讼过程中,控方可能会派出证人提供证言。对于这种情况,被告方需要采取有效措施对抗控方证人的证言。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对证人的证言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传讯证人或者提出书证、物证、鉴定证据等其他证据加以证明,并可以进行质证。” 2.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九条规定:“证人的证言应当真实、完整、准确,证人应当出庭作证。”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证人有故意虚假作证、隐瞒证明真相的情形,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有效对抗控方证人证言的措施: 1. 对证人进行质询,挖掘证人证言的漏洞,揭示证人证言的不真实性。 2. 提供其他证据证明证人证言的不真实性,如书证、物证、鉴定证据等。 3. 申请传讯证人,让证人在法庭上作证,以便更好地进行质询和揭示证人证言的不真实性。 4. 如有必要,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制定更有效的对抗策略。 总之,对抗控方证人的证言需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以保障自身权益和案件公正、公平的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