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可以到公安局备案吗?? |
释义 | 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可以到公安局备案吗??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可以到公安局备案吗?对于因感情纠纷被威胁恐吓的,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介入处理。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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