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可能会遇到被告人情绪激动、沮丧、愤怒等情况。这时,律师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以应对被告人的情绪问题。但是,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律师应该如何应对被告人的情绪问题。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三条:律师有权会见在羁押、监禁或者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劳动场所等场所羁押、监禁或者强制戒毒的当事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被告人有权聘请律师进行辩护,律师应当依法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 3.《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职业道德规范》第十二条:律师应当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严格保守当事人的秘密。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二条:律师泄露与其职业所知道的被代理人的秘密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因此,律师在会见被告人时,应该尊重被告人的情绪和人格尊严,合理引导被告人情绪,严格保守被告人的秘密,同时遵守法律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