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哪些情况不能进行网签 卖方注意,以下情况不能进行网签: 1、被法院查封的房屋。 2、不满5年的一类经济适用房或集资建房。 3、未办理央产房上市登记的央产房。 4、无房产证的房屋。 5、未签署网签授权委托书。 6、未签署网签草拟合同。 7、未解除抵押的房屋(无房屋核验的区县可以签)。 买方进行网签需注意: 1、公证书/房产证/结婚证/离婚证/经济用房的放弃回购证明等,全部要早于网上签约时间。 2、暂住证应于申请购房资格时提供,在过户时仍处于有效期内。 特别提醒: 1、买卖双方不可以通过建委自行办理网签。在我司成交的买卖业务,必须通过我司进行网上签约;否则按照公司制度严惩。 2、如地址出现不一致时必须先到各区县房屋登记发证大厅核验信息并做信息变更,按照系统登记信息网签(可能需要换房本),否则不能网签。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