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公司人格混同的认定标准为:关联公司的人员、业务、财务等方面交叉或混同,导致各自财产无法区分,丧失独立人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