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吵架起诉法院不一定会立案。 如果只是普通吵架,那么法院不一定会立案,但是有可能会受理。互相辱骂的或者是引发纠纷,有实际损失,并且已经侵犯到合法权益的,那么当事人可以起诉。有明确原被告,法院管辖权正确,符合民诉其他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立案。只是口头争吵,没有什么实际损失的,一般不予立案,也没必要立案。 一般情况下,如果提供的材料不足,法院应当一次性全面告知起诉人需要补正的内容、补充的材料,当事人应该及时补充证据,若当事人无法提供必要证据材料,可能导致法院最终不予立案。 人民法院会通知被告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举证,不举证也不影响开庭。人民法院发送传票,通知双方当事人开庭时间和地点。开庭审理,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