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购房合同没有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购房合同不给做法如下: 1、可以向开发商索要,如果原件确实只有3份,可以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在上面加盖“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印章。如果开发商仍然拒绝提供,可以要求房产管理部门介入。 2、索要过程中将要求对方提供合同的过程用录音、照相、摄像等方式,做好证据取证工作,以便以后自己维权使用。如果还是不给后续可以找律师或政府法律援助机构,走法律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 一、办理房产证后购房合同和发票还有用么 购房合同是对商品房进行买卖而达成的协议,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建议妥善保存。购房合同是你取得房产证的法律行为前提,注意保存购房合同,避免意想不到的房产产权争议确权纠纷。 房产证是指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 房产证办理之后,购房合同在一定的范围内还是有用的,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1.新房 就是没有经过买卖的一手房。购房合同在前期可以证明购房者和开发商的买卖关系,合同上有购房者与开发商的约定,如维修,质量保证等,如果发生争执的话,购房合同甚至比房产证还有用,因此购房合同需要保管好。 一旦发生一些特殊情况,假如开发商一房二卖或者房屋出现质量问题,购房合同就成为你维权的好帮手了。 2.二手房 房屋持有人如果是想将已有的房屋进行买卖和转让,就需要同时出具房产证和购房合同,购房合同可以作为房屋持者购买该房屋有的一项依据。 二手房的购房者买到该房屋之后会重新将房产证办理过户手续,也可以向之前的房主索取购房合同作为购买房屋的证据。 一旦在后期发生房屋纠纷时,购房合同中写明的维修、房屋质量保证等问题,是房产证所不能代替的。 全款购房发票的作用: 1、公积金的提取 住房公积金只能用于购买住房性质的商品房,如果需要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贷款的话,就需要提供购房全额发票,只有提供了购房全额发票才能证明房子所有权,否则将不能证明这个关系,也不能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来偿还房贷。 2、办理房产证 办理房产证也需要提供购房发票。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材料有:房屋登记申请表、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房屋平面图、申请人身份证、房产契税完税凭证、登记机关认为需要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3、落户 很多购房者买房之后都会有户口迁移的打算,但是办理落户的时候也是需要购房者提供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的。购房发票在落户上也是很重要的。这里有一点要值得注意的是,有些房产开发商为了逃税避税而不给购房者开具发票。这时购房者是有权利向其索要的。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二、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流程 一般在《商品房购房合同》中都有关于委托开发商来代办房产证的条款,这可以认为是一份单独的委托协议,这里可以分为这么两种:开发商或者代理公司来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以及购房者自己来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 第一种、开发商或代理公司来代收代交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相关办理流程。 1、需要签订委托协议 (1)约定开发商必须在什么期限内办理产权证。 (2)约定开发商须在什么期限内来提供缴纳相关税费的收缴凭证。 (3)因为开发商的原因导致不能如期办理时应该如何处理,好能明确赔偿的金额等。 (4)如果贷款银行扣押产权证和购房合同,业主该如何核验产权证。 (5)如果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抵押登记的手续该由谁办,费用等。 (6)代办费用的数额和缴纳方法,并一定要正式的开发商数据。 2、要缴纳产权证代办费、公共维修基金、契税、印花税 大家在缴纳之前,一定要想方法打听一下确认是否有误;交钱以后,要保留好收款凭证,记住收款凭证一定要该加盖单位的公章。 3、去领取产权证 在开发商或代理公司代交了上述税费后,申请办理房产证,并且办理抵押登记后,就可以领取房产证了。 a要核对证书的数量;b核对产权证的记载,如房屋面积、位置、权利人的姓名、权属状态等,如果与合同的约定不符,要求开发商说明具体原因;c要注意核对“他项权利”一栏记载的抵押事项;d索要缴纳税费的正式。 第二种、买房者自己缴纳契税、公共维修基金、印花税等税费的办理流程 1、与开发商或代理商签订委托协议 2、去缴纳产权证代办费 3、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产权证的必需文件,一定要保留好缴纳税费的正式收缴凭证。 4、要按证书领取通知书上的时间领取产权证 自己办理房产证手续很繁琐,还是委托开发商来进行办理会更加方便和快捷一点。省去了很多的跑政府部门的麻烦。 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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