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承揽合同可以随时终止吗? |
释义 | 承揽合同可以随时终止,但是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 承揽合同在一方当事人严重违约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时,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定作人解除合同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1、应在合同成立生效后承揽_工作完成前提出变更或者解除的请求。 2、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作人不对承揽人为变更、解除通知的,不能发生变更、解除的效力。 3、对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可不可以口头约定? 承揽合同可以口头订立。法律规定,处理法律法规要求和当事人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其他合同都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而对于承揽合同法律没有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只要当事人没有特殊约定,采用口头形式是可以的。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的法律特征: 1、合同是两个以上法律地位平等的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2、合同以产生、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为目的。 3、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与协议的区别: 双方的意思都表示一致而达成的一种契约。简单地说,就是你情我愿,然后我们把大家都同意的事情固定下来,说明白,说清楚,那么我们达成一致的这个事项就是协议,在法律上就叫合同。 一般来说,生效的合同和协议法律效力就是相同的。除非没有生效或因为一些条件而失效。比如:合同或协议的一方是个7岁的小孩,这样的合同就没有效力。 需要公证的合同或协议只是把合同或协议的效力固定并强化,如果法律没有要求,合同、协议的当事人也没有约定,是不需要特别的公证的。合同或协议一般两份就够了。合同当事人各持一份,如有第三份,很可能是给见证人或第三人,这个作用也是为了强化合同或协议的效力,由双方当事人约定的。 合同或协议一般只是名称、叫法的不同。只要不违反法律和道德风俗,当事人可以任意约定合同或协议的名称、内容、形式,都是有效的。 合同没有期限可以随时终止吗? 合同没有期限不可以随时终止。一般情况下合同终止日期应当根据双方约定的来进行确定,双方可以经协商一致,补充协议约定合同终止日期条款;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合同终止的原因来确定。合意解除合同,达成解除合同协议的日期就是合同的终止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到达对方之日就是合同终止日。 买卖合同承诺赠送可不可以撤销? 买卖合同中承诺赠送的,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买卖合同的一方在撤销权期限内,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法院申请撤销合同。赠与合同的撤销有以下两种: 1、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得由赠与人依其意思任意撤销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的法定撤销。 合同承诺的方式有: 1.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2.以默示方式表示承诺。这就是说要约人尽管没有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明确表达其意思,但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和其他形式作出了承诺。 承诺的生效的情形: (一)承诺应当在要约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 (二)采用数据电文形势订立合同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知道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三)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依照下列规定到达: 1、要约以对话方式作出的,应当即时作出承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要约以非对话方式作出的,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 承揽合同是什么?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但定作人的目的不是工作过程,而是工作成果,这是与单纯的提供劳务的合同的不同之处。按照承揽合同所要完成的工作成果可以是体力劳动成果,也可以是脑力劳动成果;既可以是物,也可以是其他财产。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承揽合同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殊要求而订立的,因而定作人对工作质量、数量、规格、形状等的要求使承揽标的物特定化,使它同市场上的物品有所区别,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任务,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在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对标的物意外灭失或工作条件意外恶化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故承揽人对完成工作有独立性,这种独立性受到限制时,其承受意外风险的责任亦可相应减免。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承揽人一般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劳力等完成工作并对工作成果的完成承担风险。承揽人不得擅自将承揽的工作交给第三人完成,且对完成工作过程中遭受的意外风险负责。但是如果经过定做人的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但注意的是工程成果承揽人还是要负责的人。 个人能否签订承揽合同? 个人可以签承揽合同。在承揽合同中,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为定作人加工、定作、修理、修缮或完成其他工作的人,可以是公民,也可以是法人。所以,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可以是个人,而且其实定作人也不一定要是法人。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典型的承揽合同如下: (一)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三)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修复损坏的物品,定作人为此支付报酬的合同。 (四)复制合同。复制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制作与定作人提供的特定物相同的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五)测试合同。测试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的设备、技术等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测试,定作人接受测试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六)检验合同。检验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利用自己条件,对定作人指定的项目进行检验,定作人接受检验结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该内容由 陈冲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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