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丢失购房合同会有什么影响吗? |
释义 | 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及解决方法:合同丢失导致难以证明买卖关系,不利于维权。未做预售登记前可重新签订合同;已登记者可申请调档,调取合同和发票档案。相关法律规定:买卖双方需订立书面合同,《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权利人可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 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丢失的影响有:难以证明双方当事人的买卖关系,不利于后期维权。房屋未做预售登记前,买受人可以与开发商协商沟通遗失情况,重新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已经做完预售登记的买受人可以到房管局申请调档,调取购房合同和发票档案。 法律客观: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七条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拓展延伸 购房合同遗失后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当购房合同遗失后,为了维护自身权益,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立即向相关房地产部门报案,并尽快办理挂失手续,以确保合同的安全性。其次,尽量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房产证等,以证明您的购房行为和权益。第三,与卖方及相关证人进行沟通,尝试获取他们的证词或书面声明,以证明合同的存在和内容。同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咨询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以确定您的权益保护措施。最后,如果必要,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合同的有效性和履行权益。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您所在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确定。 结语 购房合同丢失可能导致买卖关系难以证明、后期维权困难等问题。对此,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立即报案挂失,确保合同安全;收集其他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房产证等;与卖方及证人沟通,获取证词或书面声明;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如有必要,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操作应根据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五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与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订立书面委托合同,委托合同应当载明委托期限、委托权限以及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权利、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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