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东出租的房屋应该有合法的产权,有符合居住的安全、消防、卫生等条件。房东在租房子给承租人前,必须对出租房屋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日常管理和定期检查,如果出租房屋要改变使用功能和结构的,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消除或者通知承租人消除。 如果房东未能履行消防安全义务出租房屋后导致严重后果的,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果房东尽到了合理的义务,房屋安全也没有问题的,房东对房客安全事故的发生没有过错则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房屋的维修义务并确保房屋和室内设施安全。未及时修复损坏的房屋,影响承租人正常使用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减少租金。 房屋租赁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随意提高租金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