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在申请当月之前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申请时住房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均为非正常缴存状态); 2、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3、申请人年龄在18至60周岁,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信用报告为主); 4、主申请人年龄加上按揭年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5、申请人同意以所购房产作抵押; 6、申请人、共同申请人未发生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7、贷款申请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一、二手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1、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2、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3、借款申请人可为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 4、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不得有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记录或是政策性贴息业务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