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河南省的社保缴费比例如下:养老保险为职工工资基数的28%(其中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为职工工资基数的10%(其中单位8%、个人2%);失业保险为职工工资基数的3%(其中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由单位缴费,单位职工不缴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