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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年收入20万要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释义
    一、年收入20万交多少个人所得税
    这个问题要分多种情况。
    根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缴纳可以分成综合所得、经营所得以及利息类的所得,三种情况的税率各不相同。
    以综合所得为例,20万需要分为三万六以内,三万六到十四万四千,十四万四千到三十万,税费是23080元。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1不超过1500元的3
    2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10
    3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20
    4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25
    5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30
    6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35
    7超过80000元的部分45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第六条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三千五百元以及附加减除费用后的余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二、针对月收入一万交多少税
    一万元该交个人所得税290元。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月收入-五险一金-起征点-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月收入10000元;五险一金0元;起征点5000元;一发确定的其他扣除0元;专项附加扣除0元;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10元。
    税额=(10000-0-5000-0-0)×10%-210=290元。税后工资是9710元。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
    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
    (一)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包括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三)稿酬所得,是指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五)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是指个人拥有债权、股权等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是指个人出租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是指个人转让有价证券、股权、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不动产、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个人取得的所得,难以界定应纳税所得项目的,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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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4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