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我国宪法按照传统分类分别属于 |
释义 | 法律分析: 1、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前者是指法典化的宪法,以美国宪法为典型;后者是指非法典化,主要由单行法律和习惯构成的宪法,以英国宪法为典型。 2、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刚性宪法指效力最高,且修改程序比较严格和复杂的宪法;柔性宪法指与普通法律效力相等、后法优于前法,且修改程序与普通法律相同的宪法。 3、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钦定宪法的本质是为了维护君主专制或集权统治的;协定宪法是君主与人民(议会)妥协而产生的宪法,反映了双方的意志和利益;民定宪法是人民意志的反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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