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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撤销资格证有哪些情形?
释义
    法律分析:
    教师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要撤销教师资格,且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28日,省教育厅网站首次公布了19种违法行为的教育处罚裁量基准,具体划分了部分违法行为的违法程度和处罚裁量标准。
    法律依据:
    《教师资格条例》
    第十八条 依照教师法第十四条的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
    (一)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其教师资格证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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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22: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