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疾险合同中的最低生存期限对理赔有何影响? |
释义 | 法律分析:重疾险合同中的最低生存期限是指被保险人被诊断出重疾后,必须在一定期限内生存,才能获得保险金。如果被保险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生存,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此规定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保险公司的利益,但同时也对被保险人造成了一定风险。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四十四条:合同中规定的生存期限不得低于两年,对于被保险人死亡之前的重疾,保险公司应当给付保险金。 2.《保险法》第四十七条: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生存期限内死亡的,保险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 3.《保险合同法》第三十条:合同生效后,保险人应当履行合同义务;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综上所述,被保险人在购买重疾险时需注意合同中的最低生存期限规定,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保障方案。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保障被保险人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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