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购买重疾险时已患病是否能获得保障需根据具体保险产品条款来确定,通常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时应如实告知自身健康状况,如未如实告知或故意隐瞒病情,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其次,被保险人所患疾病是否在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范围内,如属于免责条款范围内的疾病,则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最后,被保险人应满足保险合同约定的理赔条件和程序,如提供有效的医疗证明、保险单等文件,按要求填写理赔申请等。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一条:保险合同成立后,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其已知的与保险事项有关的重要情况,否则,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2.《保险法》第五十九条:保险人应当在保险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并按照约定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3.《保险法》第六十条: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被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费用,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不得干扰保险人查勘、鉴定和理算。 4.《保险法》第六十四条: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向被保险人说明理由,并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被保险人认为保险人无正当理由的,有权向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投诉或者请求仲裁、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