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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工资损失如何防范单位的不当行为?
释义
    法律分析:工伤工资损失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或死亡导致的工资收入减少或终止的经济损失。单位应当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伤亡时的工资损失。如果单位存在不当行为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职工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追究单位的责任。
    法律依据:
    1.《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未按规定为劳动者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未及时或者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可以并处拖欠数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的罚款;逾期不缴纳的,加处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劳动者需要时为其提供社会保险待遇等有关资料。
    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用人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仲裁或者起诉。
    4.《民法典》第八十二条: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当事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单位应当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包括工伤保险费,若因单位不当行为导致职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产生工资损失,职工有权要求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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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17:39: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