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河南失信考生如何取消? |
释义 | 法律分析: 南省对在高招中不履行志愿约定的失信考生,当批次录取电子档案停止运转;录取后不入学。 法律依据: 《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以下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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