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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居民区养猪向哪个部门举报?
释义
    法律分析:
    向环保局投诉处理。
    法律依据:
    国家环保总局《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七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内建设畜禽养殖场:(一)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及缓冲区;(二)城市和城镇中居民区、文教科研区、医疗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三)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域;(四)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规定需特殊保护的其他区域。本办法颁布前已建成的、地处上述区域内的畜禽养殖场应限期搬迁或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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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12:5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