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监理是没有罚款的权利的。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是企业与企业之间平等的经济合同关系,不能行使行政处罚权。行政执法单位、执法人员才有罚款权利。罚款,是行政处罚手段之一,是行政执法单位对违反行政法规的个人和单位给予的行政处罚。不需要经人民法院判决,只要行政执法单位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即可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九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一)警告、通报批评;(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三)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行政拘留;(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