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如果受害人有两处以上伤残等级,按照最高等级并结合伤残赔偿附加指数来综合计算残疾赔偿金,但是最高赔偿指数不能超过最高等级的上一级赔偿指数。伤残赔偿总额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