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此外,国家还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保持良好的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六条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二十四条 国家通过普及理想教育、道德教育、文化教育、纪律和法制教育,通过在城乡不同范围的群众中制定和执行各种守则、公约,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 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倡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公德,在人民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国际主义、共产主义的教育,进行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育,反对资本主义的、封建主义的和其他的腐朽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