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胁迫违法处罚原则 |
释义 | 被胁迫违法需承担责任,但可减轻处罚。根据法律规定,胁从犯可从轻或免罚。治安管理违法情节轻微、消除后果并获谅解、被胁迫、主动投案如实陈述、立功表现等,可减轻或免罚。具体案件根据事实、恶性、危害、影响由司法机关裁定。胁从犯可减轻处罚,如证明非自愿、被精神强制、家庭要挟等情况下参与犯罪。但不能仅凭口说,需主观不愿、消极参与共同犯罪。 法律分析 一、被胁迫违法如何处罚 1、被胁迫的人实施了违法甚至犯罪行为,仍然需要承担行政违法或刑事犯罪的责任。 2、依据《刑法》28条的规定,对于因胁迫而犯罪的,属于“胁从犯”,对于“胁从犯”应从轻或免于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19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一)情节特别轻微的; (二)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后果,并取得被侵害人谅解的; (三)出于他人胁迫或者诱骗的; (四)主动投案,向公安机关如实陈述自己的违法行为的; (五)有立功表现的。 3、至于涉及到具体案件,最终是会以从轻处罚还是免于处罚来对待因受到胁迫而实施了违法或犯罪行为,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所调查的事实,以及该违法或犯罪行为的犯罪后果、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社会恶劣影响所认定的案情,结合其自身的自由裁量权作出。 二、受胁迫而实施犯罪是否可以减轻处罚 被认定为胁从犯的可以减轻处罚。根据现行法的规定,如果能够证明本人没有犯罪的故意,是在他人的精神强制如常见的暴露隐私,以家人要挟等情况下违背真实意愿,参加到犯罪活动中的,可以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 由于胁从犯的处罚相对来说是较轻的,一些人在实施了犯罪之后会以自己是受胁迫的来为自己开脱,其实并不能单从口说来判断的。胁从犯的认定必须是主观上不愿意,不过实际却参加到共同犯罪中,而且,虽然参与到共同犯罪中,但犯罪行为是比较消极,不具有主动性。 结语 在处理被胁迫违法行为的处罚问题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胁迫者在实施违法或犯罪行为后仍需承担相应责任,但对于被认定为胁从犯的人,可以减轻处罚甚至免除处罚。具体的处罚决定将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事实、犯罪后果、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后作出。因此,对于受胁迫而实施犯罪的人,减轻处罚的可能性存在,但必须证明其在他人精神强制下参与犯罪且无犯罪故意。需要注意的是,胁从犯的认定必须符合主观上不愿意但实际参与的条件,并且其犯罪行为较为消极,缺乏主动性。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八节 鉴 定 第二百五十二条 对鉴定意见,侦查人员应当进行审查。 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二节 讯问犯罪嫌疑人 第二百条 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期限届满,未作出采取其他强制措施决定的,应当立即结束传唤。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章 侦 查 第十节 技术侦查 第二百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依照本节规定实施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在刑事诉讼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使用隐匿身份侦查和控制下交付收集的材料作为证据时,可能危及隐匿身份人员的人身安全,或者可能产生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采取不暴露有关人员身份等保护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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