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经车主允许开走车撞了人 |
释义 | 未经车主同意私自驾车发生交通事故,有驾驶人承担责任,车主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失去了对车辆的实际支配权,从而被他人控制车辆的,擅自驾驶他人机动车的一方作为机动车运行的直接受益者,不可逃避的称为责任的承担主体,而合法的所有权人和保管人如果没有责任的,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还可以就事故中车辆的损坏向有关责任人提出。这里说的没有责任,是指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对车辆的管理上不存在重大瑕疵,小的管理瑕疵不能作为承担责任的理由。比如机动车所有权人将车交付给一家没有资质的修车行修理,但是所有权人按照一般人的判决原则是不知道这是一家黑修理行的,不需要承担事故的赔偿责任。当然如果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保管人存在重大过错的,也和擅自驾驶人一起作为民事赔偿责任主体。比如将车辆钥匙交付给未成年人当作玩具,结果未成人擅自驾驶的。如果是借车者驾驶资格具备,车主并不过错,完全应由借驾人承担,只是在其无能力履行责任义务时车主可能会承补充责任后再向责任人追讨权益如果是借给没有驾驶资格的人驾驶,车主本身存在了违法与过错责任,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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