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不住的房子是否也要交物业费 不住的房子也要交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不交物业费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业主以未享受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提供的服务(比如业主提出其因出国房屋无人居住而未享受服务)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比如低楼层业主提出其从未乘坐电梯等)提出物业费抗辩的,法院都不会予以支持。除非管理规约或者物业服务合同等有另外的规定或者约定。 二、物业费纠纷解决办法有哪些 物业费纠纷解决办法有: 1.当事人各方自选协商和解;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解。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 4.司法诉讼。 仲裁庭管辖物业管理纠纷的依据是当事人认定的协议。仲裁协议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在订立合同时就约定一个条款,说明一旦有争议就提交仲裁,这叫仲裁条款;另一种方式是双方当事人出现纠纷后临时达成提交仲裁庭的书面协议。 三、物业费包含项目有哪些 物业费包含项目有: 1.公共物业及配套设施的维护保养费用。 2.聘用管理人员的薪金,包括工资、津贴、福利、保险、服装费用等; 3.公用水电的支出,如公共照明、喷泉、草地淋水等; 4.购买或租赁必需的机械及器材的支出; 5.物业财产保险(火险、灾害险等)及各种责任保险的支出; 6.垃圾清理、水池清洗及消毒灭虫的费用; 7.清洁公共地方及幕墙、墙面的费用; 8.公共区域植花、种草及其养护费用; 法律客观: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的义务:(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六)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所以,物业费大部分属于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施设备维修而支出的费用,多为针对整个小区全体业主而支出的费用,而没有专门针对某一业主进行的服务。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业主的房屋没有进行使用,并不影响物业公司对整个小区提供安全保卫、公共用地的清洁、绿化以及公用设备的维修等服务工作的开展。因此,物业服务的根本对象是业主房屋,而非业主。法律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国务院《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物业发生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以上就是关于房子不住缴纳物业费的规定,其实只要所买的房子享受物业管理,那么就要按规定缴纳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