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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交物业费的25个理由及解释
释义
    业主对小区物业服务的不满和拒交物业费的原因多种多样,包括房屋质量问题、邻居行为不满、配套设施不完善、暖气不热、施工噪音等。业主对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维修问题持有质疑态度,同时也有一些经济原因导致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需要解决这些问题,提高服务质量,以满足业主的需求和期望。
    法律分析
    1、业主以房屋漏雨,窗户透气、透风等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
    2、发生质量问题已过保修期,不同意有偿服务。
    3、邻居出租房屋,感觉不安全,不交物业费。
    4、一楼住户建花园,楼上不同意。
    5、小区里有人养大型犬,还有养家禽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不交物业费。
    6、小区地面车位不合业主心意。
    7、配套设施不完善,不交费问题。
    8、暖气不热。
    9、滚动开发的施工工地有噪音、挡视线、施工时绿地被破坏。
    10、邻居私改烟道返味。
    11、前楼接层挡光。
    12、商铺灯光或噪音、排气污染。
    13、未享受服务,如空房未住,电梯不坐。
    14、私自拆改房屋结构,在出现问题时开发公司不给维修。
    15、因公共部位事故造成损失,对保险公司的赔付额度及时间太长不满意。
    16、有业主因为叫出租车不及时不交费。
    17、还有业主因为孩子被邻居的小狗吓到,要求物业公司减免物业费。
    18、无理拒交。
    19、楼道卫生打扫不彻底。
    20、小区绿化不及时,绿地内杂草清理不及时。
    21、小区雨天路面积水清扫不及时,雪天积雪未及时清扫。
    22、小区路灯、楼道灯损坏未及时维修。
    23、家中被盗。
    24、车辆被划伤。
    25、各种设施设备老化后,物业无钱更换。
    结语
    尊敬的业主们,我们了解到您对小区内的各种问题和不满意之处。作为物业管理公司,我们将认真对待您的反馈并尽力解决问题。我们将加强对房屋质量、安全和卫生的监督,确保小区环境的良好秩序。同时,我们会积极与开发商沟通,争取改善配套设施和服务质量。我们将努力提升物业管理水平,以满足您的期望和需求。感谢您的支持与理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不得改变用途。
    业主依法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在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后告知物业服务企业;
    物业服务企业确需改变公共建筑和共用设施用途的,应当提请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同意后,由业主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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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6:1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