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前业主欠物业费按照双方在购房合同中的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的,在卖房人交房之前; 卖房人与物业公司之间是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应该由卖房人承担物业费;买房人交纳物业费的义务起于卖房人交付房屋之后。 二、晚交物业费有权收滞纳金吗? 拖欠物业费的情况下,我们一般会比较担心是否被起诉、是否需要缴纳违约金,或者说滞纳金,这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的。欠缴物业费有没有滞纳金,这主要取决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单位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 严格来说,这里的滞纳金本质上其实是违约金,因为欠缴物业费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因此,如果合同中有关于滞纳金的条款,按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物业管理单位不得擅自收取。 三、房屋买卖物业费怎么算 二手房的房屋买卖物业费的计算: 转让房屋时遗留的欠费问题,从法律上讲,应该与房产买受人无关。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合同是两者之间的问题,不能涉及第三人;由于原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服务合同并没有涉及后来的买房人,新业主没有支付该部分物业费的义务。房子的转移并不意味着债务的转移;新业主购房后与物业公司建立新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只对入住后的物管费承担缴纳义务;先查清原业主是否拖欠费用,如有欠费情况应要求原业主结清,要求业主提供有关的收据或者在合同上写清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41条,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