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交通事故后最短15天可以取车,最长60天取车。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一般自检验、鉴定结论结果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能提车。依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检验、鉴定结论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30日,最长则不得超过60日。 一、交通事故后车子被扣,取车的时间有以下情形: 1、事故比较简单,事故处理走的是简易程序,15日之内可以取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从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起五日内,交警会通知当事人领取车辆。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通常为两个工作日确认,三个工作日内通知取车。 2、一般情况下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35日之内可以取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超过三十日的,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65日之内可以取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4、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倍时间: 一方当事人收到公安机关的检验、鉴定结论提出书面异议并申请重新检验、鉴定除外,此种情形下,申请重新检验、鉴定、评估以一次为限。重新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与检验、鉴定、评估的时限相同。则扣车的时限将会延长一倍时间。如果交警超过上述期限扣车,即为违法扣留。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八条 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五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鉴定机构确定检验、鉴定完成的期限,确定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