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不回老家就在外省可以离婚吗 |
释义 | 离婚不回老家就在外省不可以离婚。 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不可以外省离婚,因为要双方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有异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可以向异地居住一年以上的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1)写好离婚起诉书; (2)准备诉讼离婚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离婚起诉书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离婚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离婚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文件 离婚财产分割需要提供的证明: (1)双方婚前有何个人财产,如有,提供有关财产的品名、数量、规格、新旧程度及价值,购买时间、财产的存放地点等。 (2)共同财产需提供的证据同个人财产。 (3)双方有无共同购置的私有房产,如有,提供房屋座落的地点、门牌号、间数、朝向、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现在的使用状况、房屋的价值。 (4)有无共同存款、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如有,需提供存款的账号、户名、金额存入储蓄所名称及地址,是定期还是活期的有关情况,存单现由谁持有。 (5)现金情况:人民币、港币、外币,提供具体的数额,由谁掌握等证据。 (6)提供合伙入股、个人经营等财务状况的证据。 (7)债权:债权的数额等义务人的情况。 (8)债务:提供有关证据。 (9)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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