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没有取消。车辆购置税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具体规定如下; 1.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2.摩托车:(1)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2)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3)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3.电车:(1)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2)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4.挂车:(1)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2)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三条 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四条 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五条 车辆购置税的应纳税额按照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乘以税率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第六条 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