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邀请行为主要有五种: 1、发送价目表; 2、拍卖公告; 3、招标公告; 4、招股说明书; 5、商业广告。 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是要约邀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条的规定,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三条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