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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释义
    法律分析:1、医疗费;
    2、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3、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4、交通费;
    5、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
    6、残疾者生活补助费;
    7、残疾赔偿金;
    8、受残疾人抚养的人所需的生活费;
    9、造成死亡的,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死者生前抚养的人的生活费;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费用。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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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0:5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