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委员和妇女主任不同 |
释义 | 1、所属部门不同。 女职工委员会隶属工会,妇委会隶属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 2、职责不同。 女职工委员会工作内容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委员领导下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妇委会工作内容为:代表和维护妇女利益,促进男女平等。工作方针是:团结教育广大妇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在建设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中发挥积极作用,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推进妇女解放事业。 3、组织制度不同。 女职工委员会应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县和县以上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依法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等工会中有女会员10名以上的应建立女职工委员会。 不足10名的可以设女职工委员。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与工会委员会同时报上级工会审批。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妇委会实行地方组织和团体会员相结合的组织制度。按照国家的行政区划建立地方各级组织。它的全国和地方各级领导机构,由全国和地方各级妇女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机关和事业单位建立妇女委员会,厂矿企业的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及其以上各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均是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其他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全国性和地方性的妇女团体自愿申请,经全国妇女联合会或当地妇女联合会同意,可作为妇女联合会的团体会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和加强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妇女权益的保障工作。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