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银行卡被盗刷1000元,是否属于违法行为? |
释义 | 捡到银行卡并取1000元钱不构成犯罪,但冒用信用卡或取款数额较大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2万至20万元罚金,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元罚金。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5万至50万元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分析 一、捡到银行卡取了1000元钱是否犯法 1、行为人捡到他人银行卡,私自从中取钱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但取钱数额仅为一千元的,一般不构成犯罪。冒用他人信用卡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二、捡到银行卡取了多少钱构成犯罪 1、捡到他人银行卡到银行取钱的,属于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的行为,数额5000元以上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2、使用伪造的信用卡、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信用卡,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法律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结语 捡到银行卡私自取款行为一般不构成犯罪,但若取款数额为一千元以上,则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6条规定,冒用他人信用卡并使用数额较大的,可处以有期徒刑、拘役并罚款;数额巨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处以更重的刑罚。因此,捡到银行卡取款需谨慎,遵守法律规定,以免触犯法律。 法律依据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六章 业务风险管理 第九十三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健全信用卡业务操作风险的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有效防范操作风险。以下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相应类别: (一)持卡人因使用诈骗方式申领、使用信用卡造成的风险资产,一经确认,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 (二)因内部作案或内外勾结作案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 (三)因系统故障、操作失误造成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可疑类或损失类。 (四)签订个性化分期还款协议后尚未偿还的风险资产应当直接列入次级类或可疑类。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五章 收单业务管理 第八十二条 对确认已出现虚假申请、信用卡套现、测录客户数据资料、泄露账户和交易信息、恶意倒闭等欺诈行为的特约商户,收单银行应当及时采取撤除受理终端、妥善留存交易记录等相关证据并提交公安机关处理、列入黑名单、录入银行卡风险信息系统、与相关银行卡组织共享风险信息等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百一十三条 本办法颁布之前制定的相关信用卡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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