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两违”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两违办”属于人民政府下辖的临时行政机构。负责生态文明建设和大环境整治方面的工作。分管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城乡环境卫生、便民服务方面的工作。而两违办主要是指违法建设、违章搭建,或者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四十二条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机关可以在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情况下,与当事人达成执行协议。执行协议可以约定分阶段履行;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的,可以减免加处的罚款或者滞纳金。执行协议应当履行。当事人不履行执行协议的,行政机关应当恢复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