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20年3月教育部颁发《教育部关于加强“三个课堂"应用的指号意见》,到2022年,全面实现“三个课堂”在广大中小学校的常态化按需应用,建立健全利用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数育资源硬盖面的有效机制,开不齐开不足开不好课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变,课堂教学质量显著提高,教师数学能力和信息素养持续优化,学校办学水平普遍提升,区域、城乡、校标差距有效弥合,推动实现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五十四条 国家建立以财政拨款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为辅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依法举办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办学经费由举办者负责筹措,各级人民政府可以给予适当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