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职教师私自补课是违法的,教育部印发《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中就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行为作出六条禁令: 一是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二是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 三是严禁中小学校为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补课提供教育教学设施或学生信息; 四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 五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六是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中小学校,视情节轻重,相应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奖资格、撤消荣誉称号等处罚,并追究学校领导责任及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在职中小学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直至相应的行政处分。 一、教师有哪些应尽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