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直接选举,就是直接达成选举目的,而间接选举,就是分步骤选举,达成选举目的。 前者适用于地域较小,选民较少的场合。后者适用于地域宽广,选民较多的情形。 前者的优点,可以体现选民意愿。后者的优点是节约成本,效率较高。反之优缺点互换。 2.等额选举,指候选人与当选人数量一致。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当选人数,形成竞争。 前者,适用于要考虑当选者的结构合理,有内定不公平之嫌,采用的情形较少。 后者,形成竞争,但会产生虚假宣传和贿选,多数情形下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