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
 1.直接选举,就是直接达成选举目的,而间接选举,就是分步骤选举,达成选举目的。
 前者适用于地域较小,选民较少的场合。后者适用于地域宽广,选民较多的情形。
 前者的优点,可以体现选民意愿。后者的优点是节约成本,效率较高。反之优缺点互换。
 2.等额选举,指候选人与当选人数量一致。差额选举,指候选人数多于当选人数,形成竞争。
 前者,适用于要考虑当选者的结构合理,有内定不公平之嫌,采用的情形较少。
 后者,形成竞争,但会产生虚假宣传和贿选,多数情形下采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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